今天是九月+日,但是你可能不知道,今天也是「世界自殺防治日」。

    根據統計,每年全球有大約上百萬人自殺,其數量比因疾病、意外、天災、人禍而受害的總和還多。而台灣每年自殺人口在這幾年更是一年比一年在增加中。

    行筆至此,想起之前曾對自殺一事和友人聊了一些個人的想法,有人質疑筆者言辭中似有鼓勵自殺之嫌,為銘本意,于此特添贅言數句。

    自殺的確真的需要勇氣。那是一種不被社會行為認同的勇氣。但它確確也真的是人性屮的一種勇氣。試問,如果沒有足夠的決心和勇氣,真有多少人能割捨得掉這一身時時汲營的臭皮囊,和那些讓自己牽掛流連的世間物慾情愛?
為國捐軀是勇氣,為救人而捨身是勇氣,為理想執念而死是勇氣,而這些勇氣和自殺勇氣的相異點,只是在它們是被社會價值肯定的行為而己,就人性中對化內執著的割捨而言,其意義上都是一樣的。

    自殺者也不一定都是因為想不開,或許當事者是因為真的想開了,才行此為。想開了人世的一切外相不過是虛幻,想開了紅塵中的執念不過是煩惱自尋,想開了情愛物迷不過是微塵沾身,紅蓮輾轉,想開了自身之所以為自身,也不過是宇宙輪迴中的微不足道罷了。
而,真正俗念執意不化,苦境癲痴想不開的賴活著的,也不過只比螻蟻好一點罷了。但既自詡為人何以如此苟活如蟻,難道只為多活一天,多吃一口?!

    自殺,當然也不是什麼多高尚的行為,那只是一種個人選擇其生命終結的方式。而,那些無名的將之淒美化的群傚者,當然愚蠢,但泛道德的視其為愚懦和以種種不堪的撻伐之名加之于它者,似也不該。
因為,當一個人不能選擇來到人世的時間與方式之時,就請尊重一個人有選擇離開人世的方法與時候的權利如何?!

    至於,將自殺行為訴以生命輪迴的苦難交受報應因果之論,則端看個人的心尺度量,言者實毋須以自身都不可方知的生命原罪來將其污名化。總而言之,在選擇尊重生命的同時,也請尊重生命的選擇!

    試想,能活得好,誰會想死。



    07/09/10    AND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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